《本市貫徹〈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
2017-07-25
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制訂的《本市貫徹〈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2016年7月10日 )
滬府辦〔2016〕52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制訂的《本市貫徹〈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制訂的《本市貫徹〈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6月27日
本市貫徹《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公安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基礎〔2015〕1788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加快城市停車場建設近期工作要點與任務分工〉的通知》(發改基礎〔2016〕159號),結合本市實際,現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主要目標
按照構建與道路容量相協調、規模適宜、布局完善和結構合理的停車系統總體目標,努力增加停車設施供給,提高停車設施利用效率,提升停車管理水平,改善停車秩序。
二、基本原則
公交優先,統籌發展。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鼓勵綠色出行。將停車管理作為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適度滿足基本停車,從嚴控制出行停車。
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實行以“配建為主、公共為輔、道路為補”的停車泊位供給結構。重點支持停車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區、醫院、學校等及周邊公共停車設施、大型綜合交通樞紐、城市軌道交通外圍站點(P+R)等公共停車設施建設。
市場運作,政策引導。以企業為主體加快推進停車設施產業化,優化土地供應、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鼓勵停車資源共享,完善停車收費政策。
三、主要任務
?。ㄒ唬┘涌焱\噷m椧巹澗幹?。發布全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各區縣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并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確保停車設施落地。適時開展《建筑工程交通設計及停車庫(場)設置標準》評估修編,研究提高住宅、醫院、學校等停車配建標準。定期開展停車普查和專項調查,建立停車位的動態基礎數據庫。(責任單位: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公安局、各區縣政府)
?。ǘ┘訌娭攸c區域停車設施建設。鼓勵既有住宅小區通過內部改建新增停車泊位,結合周邊地塊新建、改建,增加定向供給住宅小區公共停車位。鼓勵醫院、學校結合內部建筑新改擴建、地下空間等增加公共停車設施,并在有條件的周邊區域增加公共停車位。位于外環線以外的大型綜合交通樞紐、軌道交通站點一般應建設公共換乘(P+R)設施。鼓勵建設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設施,并按一定比例同步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制定“十三五”期間停車設施建設目標和年度目標,報市靜態交通領導小組后下發,由各區縣政府予以落實。(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衛生計生委、申康中心、市教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各區縣政府等)
?。ㄈ﹦撔峦度谫Y模式。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推進利用公共資源建設停車設施,加快研究出臺PPP項目實施細則。市、區縣兩級政府依托或組建專業化公司,作為投資建設主體。引導商業銀行等市場化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對停車設施建設提供支持。將機動車道路停車費一定比例用于公共停車設施建設。支持申請停車設施建設專項基金和發行專項債券,拓寬項目融資渠道。充分發揮開發性金融作用,鼓勵金融機構、融資租賃企業創新金融產品和融資模式提供支持。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間建設停車設施,允許對外開放并取得相應收益。結合城市更新有關規定,研究允許在不改變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的前提下將部分建筑面積用作便民商業服務設施,收益用于彌補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運營資金不足。(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上海銀監局、市金融辦、各區縣政府)
?。ㄋ模┘訌娨巹澯玫乇U?。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停車設施建設用地項目,可以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同一地塊上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協議出讓方式供地。鼓勵土地復合開發利用,新增土地供應需配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車位的,可以將相關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等要求納入土地出讓合同,或在劃撥決定書中明確,實施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勵存量建設用地改建項目,采用多種方式增加公共停車位,研究按照規劃要求設置的公共停車位面積,可不計入經營性建筑面積,對于采取底層架空層設置停車位的,可不計入經營性建筑面積,不收取土地價款;納入經營性建筑面積的,采取存量補地價方式辦理用地手續。存量建設用地權屬涉及多個權利人的,需取得相關權利人同意。鼓勵利用公園、綠地、高架橋蔭、無法獨立開發土地、人防工程、高壓線地下空間、既有未利用空間等,建設社會停車設施,研究提高公園、綠地地下空間占地面積的上限標準。對于城市更新、功能搬遷等騰出的土地應規劃一定比例預留,用于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相關部門分層辦理規劃和土地手續,投資建設主體依據相關規定取得停車設施的產權。(責任單位: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委、市綠化市容局、市民防辦、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電力公司、各區縣政府等)
?。ㄎ澹┖喕ㄔO審批程序。研究建立城市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儲備庫。對于政府投資項目,項建書采取格式化審批,環評審批后置至初步設計,選址意見書和用地預審審批合并受理,取消節能評估;對于企業投資項目,采取備案制。對于利用自有土地建設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的,原則上按照特種設備(起重機械)流程執行。對由于增加公共停車位突破原規劃核定的容積率、建筑高度等要求的,研究簡化規劃調整程序,符合規劃執行規定的可在建設項目管理階段辦理。各有關部門要最大程度減免停車設施建設運營過程中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質量技監局、各區縣政府等)
?。┩七M停車信息化建設。推進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建設,加快既有電子收費系統的升級改造,提高停車泊位信息采集發布的實時性和準確性。加大停車高新科技開發應用力度,促進咪表停車系統、智能停車誘導系統、自動識別車牌系統等開發和應用。鼓勵基于移動終端的功能開發和應用推廣,實現停車信息查詢、停車泊位預約、電子支付等服務功能,提高停車資源利用效率。鼓勵新興運營服務商投運停車信息服務建設,開展多樣化的停車信息采集與應用。(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ㄆ撸┘訌娡\囐Y源共享利用。制定本市停車設施共享利用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設置道路停車設施,推進利用有條件的路外停車設施對外開放和錯時停車。市、區(縣)、鄉(鎮)等政府機關、醫院、學校等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要率先落實錯時停車責任。鼓勵停車專業化公司建立和實施供需溝通機制,重點緩解住宅小區停車難。鼓勵住宅小區周邊商業、辦公等停車設施夜間向居民開放,住宅小區停車設施日間可向周邊商辦樓宇工作人員開放。(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機管局、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申康中心、各區縣政府等)
?。ò耍┩晟仆\囀召M政策。修訂完善本市公共停車設施收費管理規定,逐步縮小政府定價管理范圍,進一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結合本市動靜態交通狀況,優化完善停車收費機制,進一步發揮價格杠桿對供需的調節作用,提高停車資源利用效率。對于經營者自主定價的公共停車設施,進一步加強市場價格監管。(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市交通委、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ň牛┘訌娡\嚲C合治理。加強對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竣工驗收和使用的監管,嚴格落實停車設施的配建機制,對違法行為,應責令整改恢復并依法實施處罰。加強停車違法行為治理,重點加強對學校、醫院、商業區域等重點地區違法停車行為的執法監管,保障交通秩序。加強停車收費事中事后監管,規范停車企業收費行為,嚴厲打擊無照經營、隨意圈地收費等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警總隊)、市消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各區縣政府等)
?。ㄊ┩七M停車行業服務。全面貫徹落實行業服務規范要求,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提升停車經營企業的質量和信譽,加強從業人員培訓,進一步提升隊伍職業素質和服務質量。加強停車專業化公司建設,鼓勵和支持各區縣發展若干家綜合實力強、質量信譽好的專業停車企業,統籌實施路內、路外公共停車資源的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責任單位:市停車行業協會、市交通委、各區縣政府)
?。ㄊ唬┘訌娊M織保障。市靜態交通管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統籌協調推進全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加強停車設施建設的監督檢查和對區縣停車建設目標的考核,建立定期溝通制度、信息報送制度、巡查督辦制度和考核制度。市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推進公共停車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各區縣政府要完善區縣靜態交通管理領導小組工作制度,落實停車設施建設的“十三五”目標和年度目標,積極履行轄區內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的主體職責。(責任單位:各有關單位)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后30日起施行。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交通委員會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