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完善城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及用地政策的通知
2017-07-25
2016《關于進一步完善城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及用地政策的通知》
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城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及用地政策的通知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城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及用地政策的通知
建城[2016]193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規劃國土委、交通委,天津市建委、規劃局、國土房管局,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規劃國土局、交通委,重慶市建委、市政委、規劃局、國土房管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和《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等文件要求,合理配置停車設施,提高空間利用效率,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充分挖潛利用地上地下空間,推進建設用地的多功能立體開發和復合利用;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加快城市停車場建設,逐步緩解停車難問題?,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調控
?。ㄒ唬┛茖W編制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規劃部門編制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以下簡稱專項規劃),合理布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應符合《城市停車規劃規范》《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要求。編制專項規劃同時,應對建設項目停車配建標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適時調整,調整后的停車配建標準應及時向社會公布。
?。ǘm椧巹澮怀鲋攸c。專項規劃應堅持設施差別化供給原則,按照城市中不同區域的功能要求和城市綜合交通發展策略,合理確定停車設施規模。對于老舊居住區等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突出的重點區域,應結合片區停車綜合改善方案,合理確定停車方式和停車規模;對于公共交通發達地區,應合理控制停車設施建設規模。
?。ㄈ┓謱右巹澩\囋O施??沙浞纸Y合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利用地下空間分層規劃停車設施,在城市道路、廣場、學校操場、公園綠地以及公交場站、垃圾站等公共設施地下布局公共停車場,以促進城市建設用地復合利用。
?。ㄋ模﹪栏駥嵤m椧巹?。經依法批準的專項規劃中有關要求應及時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并作為城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嚴格執行。城市新建建筑配建停車設施應符合相應的停車配建標準。
二、加強停車場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
?。ㄎ澹?/span>明確停車場用地性質。單獨新建公共停車場用地規劃性質為社會停車場用地。為鼓勵停車產業化,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面積,具體比例由屬地城市政府確定,原則上不超過20%。通過分層規劃,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公共停車場的,地塊用地規劃性質為相應地塊性質兼容社會停車場用地。
?。┕膭畛浣ㄍ\噲?。新建建筑超過停車配建標準建設停車場以及隨新建項目同步建設并向社會開放的公共停車場(地下停車庫和地上停車樓,配建附屬商業除外),在規劃審批時可根據總建筑面積、超配建的停車泊位建筑面積、公共停車場建筑面積等情況,給予一定的容積率獎勵,具體規定由城市政府規劃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其中,停車樓項目應符合日照、綠化、消防等相關標準。
?。ㄆ撸┕膭钤鼋ü餐\噲?。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前提下,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企業利用自有建設用地增建公共停車場可不改變現有用地性質及規劃用地性質。增建方式包括利用自有建設用地地下空間、既有建筑屋頂、拆除部分既有建筑新建、既有平面停車場改加建等,在符合日照、消防、綠化、環保、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增建后地塊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指標可由城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程序依法進行調整。
?。ò耍┟鞔_公共停車場規劃審批條件。地下空間單獨出讓建設公共停車場的,項目出讓規劃條件應明確用地紅線范圍、公共停車場建筑面積等,有需要配建附屬商業的公共停車場,還應明確商業建筑面積。利用現有城市公園綠地地下空間建設公共停車場的,在報城市政府規劃部門審批時,應征求園林綠化部門及有關部門的意見,并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規范。地下停車庫頂板上覆土最小厚度要保證停車場工程質量和安全,并滿足綠化種植相關要求,其具體規定以及地下停車庫面積占公園綠地面積的最大比例等規定,由城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與其他功能的建筑結合開發的公共停車場應設置獨立區域、單獨出入口、明確的標志和誘導系統。
?。ň牛┖喕\噲鼋ㄔO規劃審批。在滿足結構、消防安全等條件下,既有其他功能建筑改建為停車場的,可簡化規劃審批流程。臨時公共停車設施(含平面及機械設備安裝類)由城市政府建設和規劃等相關部門通過聯席會議(或相關綜合協調制度)進行審定,不需要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機械停車設備應當按相關規定進行驗收。居住區利用自有建設用地設置機械設備類停車設施,還應取得業主委員會同意(沒有業主委員會的,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居委會等要征求居民意見),且滿足日照、消防、綠化、環保、安全等要求。
三、規范停車設施用地管理
?。ㄊ┮婪ù_定停車場土地使用年期。停車場用地以出讓方式供應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按最高不超過50年確定。工業、商住用地中配建停車場的,停車場用地出讓最高期限不得超過50年。以租賃方式供應的,租賃年限在合同中約定,最長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同類用途土地出讓最高年期。
?。ㄊ唬┮幏毒幹仆\噲龉┑赜媱?。停車場用地供應應當納入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車場以及利用公園綠地、學校操場等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的,其建設規模應一并納入建設用地供應計劃。閑置土地依法處置后由政府收回、規劃用途符合要求的,可優先安排用于停車場用地,一并納入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ㄊ┘毣\噲龉┑卣?。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停車場用地,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的,應依法實行有償使用。對新建獨立占地的、經營性的公共停車場用地,同一宗用地公告后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協議方式供應土地。協議出讓價不得低于按國家規定確定的最低價標準。供應工業、商業、旅游、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配建停車場用地的,應當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供地。標底或者底價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價標準。鼓勵租賃供應停車場用地,各地可以制定出租或先租后讓的鼓勵政策和租金標準。城市公共交通停車場用地綜合開發配建商服設施,采取劃撥方式供地的,配建的商服等用地可按市場價有償使用。出讓土地建設公共停車場的,可根據城市公共停車場客觀收益情況評估并合理確定出讓地價。在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下建設停車場,以出讓等有償方式供地的,可按地表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價格的一定比例確定出讓底價。具體比例由市、縣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并向社會公示。
?。ㄊ┕膭畋P活存量用地用于停車場建設。對營利性機構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從事停車場建設,涉及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或轉讓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規劃相關標準規范的前提下,可不改變土地用途,允許補繳土地出讓金(租金),辦理協議出讓或租賃手續。在符合規劃相關標準規范的前提下,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內增加停車設施建筑面積的,可不增收土地價款。
?。ㄊ模┘哟笸\噲鼋ㄔO中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的政策支持力度。各地要及時總結有利于節約集約用地的停車場建設技術和利用模式,對節地效果明顯、有推廣價值的節地模式和節地技術,在劃撥和出讓土地時,可將節地模式、節地技術作為供地條件,寫入供地方案,合理評估出讓底價,在供地計劃、供地方式、供地價格、開發利用等方面體現政策支持,逐步建立和完善節約集約用地的激勵機制。對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間,超過停車配建標準建設地下停車場,并作為公共停車場向社會開放的超配部分,符合規劃的,可不計收土地價款。
四、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和用地監管
?。ㄊ澹┮幏掇k理停車場產權手續。停車場權利人可以依法向停車場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不動產登記機構要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規章政策,積極做好停車場登記發證服務工作。
?。ㄊ┮幏锻\噲鐾恋毓┖蠊芾?。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在核發劃撥決定書、簽訂出讓合同和租賃合同時,明確規定或者約定:停車場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整體轉讓和轉租,不得分割轉讓和轉租;不得改變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改變用途用于住宅、商業等房地產開發的,由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出讓或者租賃方式取得停車場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可以設定抵押權。以劃撥方式取得停車場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當約定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設定抵押權,設定房地產抵押權的停車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劃撥方式取得的,應當從拍賣所得的價款中繳納相當于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后,抵押權人方可優先受償。劃撥決定書、出讓合同和租賃合同要及時上傳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
?。ㄊ撸┘訌姵鞘型\噲鼋ǔ珊蟮谋O管。不符合規劃、不滿足配建標準、充電基礎設施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的,不得通過規劃核實。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城市規劃、國土資源部門,加強停車場建成后的使用監管,對未經批準、挪作他用的停車設施,應限期進行整改,并恢復停車功能。
?。ㄊ耍┘訌娡\噲鼋洜I管理。堅持市場化原則,鼓勵路內停車泊位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實行特許經營,通過招標等競爭性方式,公開選擇經營主體。鼓勵各類配建停車場委托停車管理企業進行專業化管理,促進各類經營性停車場企業化、專業化經營。同時,各地要盡快研究制訂停車場管理規定或運營服務規范,加強停車場運營監管。
?。ㄊ牛娀\囆袠I管理。停車場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工作涉及多個部門,各?。ㄗ灾螀^)住房城鄉建設廳作為本地區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的重要性,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完善有關政策、做好項目儲備,并督促、指導各城市加快停車場規劃建設。各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主動作為、牽頭協調,盡快開展停車資源普查,完善有關政策措施,充分發揮規劃調控作用,建立基礎數據庫和項目庫,統籌各類停車場建設,加強停車場經營管理,切實抓好停車有關工作。
統籌地上地下空間開發,充分挖潛、高效利用土地資源,加快停車場規劃建設,既有利于緩解停車難問題、營造城市宜居環境,又有利于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符合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規劃)、國土資源部門要高度重視、各司其職、加強協調、形成合力,依據本通知的要求開展有關工作,進一步加快城市停車場規劃建設,促進停車行業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2016年8月31日